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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配偶是否可以在台湾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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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配偶在台湾依亲居留或长期居留期间,可依《补习及进修教育法》,进入补习及进修学校就读取得正式学籍(历),还可依《自学进修学力鉴定考试办法》,参加自修学力鉴定考试。自学进修学力鉴定考试,以国民小学、国民中学、高级中学、职业学校及专科学校等五种毕业程度的学力鉴定为范围。大陆配偶在台湾团聚期间,可以寄读的方式进入补习或进修学校就读,但是无法取得正式学籍(历)。

经许可在台湾居留的大陆配偶可以参加台湾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毕业程度学力鉴定考试,取得及格证书后,便可参加大学招生。大陆配偶若在台湾定居,持有大陆高级中学毕业证件,经大陆公证处公证,以及海基会及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审查认定属实,即可参加台湾各项大学招生(日夜间学士班)。

2010年,台湾方面承认大陆41所的高校学历。2010年之后取得41所高校学历的大陆配偶在台居留期间可攻读台湾高校的硕士、博士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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